商品檢驗法規
- 271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等七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2修正「應施檢驗飲水供應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3感熱紙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274修正「應施檢驗電毯等六十三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5修正「應施檢驗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6修正「應施檢驗安全鞋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7修正應施檢驗兒童自行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278修正「應施檢驗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及其燃料等三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79修正「應施檢驗無線電鍵盤等九十二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80修正「應施檢驗配線用插接器及電源線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81修正「應施檢驗電動手工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 282旅行箱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283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284商品監視查驗檢驗登記及管理系統監視查驗作業程序
- 285輸歐盟水產品廠場管理系統驗證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