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資訊室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名
- 發布日期:2024/11/18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資料點閱次數:317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電機工程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資訊管理或資訊工程或電機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電機工程職系薦任任用資格人員。
3.具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建置、維護及軟硬體管理執行經驗,其中以具資訊系統開發建置、維運管理經驗者尤佳。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資訊系統之規劃發展、分析、設計開發、管理及維護等相關工作。
2.資訊服務與相關行政事務之處理。
3.配合本局資訊安全政策,執行相關資訊安全防護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1.
請於113年11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
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
職業證照影本。
(3)
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20 洽胡小姐。
3.
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