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325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0/03/31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2198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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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標二字第10920001880號公告下載次數:897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下載次數:743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