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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濾(淨)水器及具濾材之加熱飲水設備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3/03/20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電資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1285

總局於11238日以經標三字第11230001580號令公告訂定「濾(淨)水器及具濾材之加熱飲水設備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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