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1公告「應施檢驗電動車充電設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2環境部公告「應執行廢行動電話回收、循環服務與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業者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案
- 3公告修正「手推嬰幼兒車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預告修正「應施檢驗遙控無人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等共八十四筆相關檢驗規定。
- 5訂定「應施檢驗放置型鋰儲能裝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6訂定「應施檢驗電力轉換系統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7公告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學步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8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手推嬰幼兒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公告「電力轉換系統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應施檢驗電力轉換系統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11預告訂定「應施檢驗放置型鋰儲能裝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12公告具有單一螺旋形燈座及支撐固定光源所需零件之燈具商品,屬於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一般室內照明用燈具商品範圍。
- 13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辦理「113年度玩具檢驗業務」。
- 141130202 修正「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 15有關「一百十五筆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