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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律動機」商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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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律動機」商品檢測結果

  近年部分業者宣稱具有垂直震盪功能之律動機商品可輔助消費者「被動性運動」,曾於國內市場風靡一時。為瞭解市售「律動機」商品之安全性,標準檢驗局在113年7月間於實體店面及購物網站購買10件樣品,進行「品質項目」、「重要零組件及構造比對」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及構造比對」4件不符合規定,「標示查核」5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律動機」,並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規格(如:電壓及消耗功率)等資訊;使用時,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同時亦提醒,電器類產品連接電源時應注意時確實將電源線插頭與插座緊密貼合,不可有鬆動或插入不完全;將插頭拔離電源插座時,應以手握插頭拔除,避免以拉扯電線之方式拔除,致造成內部銅線斷裂;如懷孕、患有骨質疏鬆症、痛風、皮膚病、慢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及正在接受醫療或感到身體不適者,使用律動機前應先諮詢醫師建議。
  針對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標準局說明如下:
一、「重要零組件及構造比對」不符合之商品(項次3、5、6、8),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申請核准,屆期未改正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項次2、3、5、7、8),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律動機」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鄭副組長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5/01/23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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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