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公告

修正「度量衡業務委託及監督稽核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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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經標四字第10640002214號

修正「度量衡業務委託及監督稽核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度量衡業務委託及監督稽核作業程序」


局長 劉明忠 公出
      副局長 王聰麟 代行

  • 編修日期:2017/05/23
  • 上稿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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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