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97.11.21經標三字第09730007960號主旨:廢止「嬰兒搖床四項商品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公告事項: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廢止應施檢驗嬰兒搖床四項商品明細表」。局長 陳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