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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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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經濟部以經標字第11453500630號令發布修正「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部分條文。

  • 編修日期:2026/01/21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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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