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修正「電機電子類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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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作業要點修正主要新增應施檢驗商品含有檢驗資訊安全項目者,應檢附資訊安全規範相關技術文件。考量電動車充電設備、電力轉換系統、太陽光電變流器及放置型鋰儲能裝置4項商品已列檢並納入檢驗資訊安全項目,為給予業者因應時間,訂定自11711日起,新申請或申請延展證書者,始應檢附資訊安全規範之相關技術文件。

  • 編修日期:2026/05/22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電資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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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