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作業要點修正主要新增應施檢驗商品含有檢驗資訊安全項目者,應檢附資訊安全規範相關技術文件。考量電動車充電設備、電力轉換系統、太陽光電變流器及放置型鋰儲能裝置等4項商品已列檢並納入檢驗資訊安全項目,為給予業者因應時間,訂定自117年1月1日起,新申請或申請延展證書者,始應檢附資訊安全規範之相關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