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1140514 修正「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第十點及第四點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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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第十點及第四點附表一,並自一百十四年五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第五點、第六點、第十點及第四點附表一

  • 編修日期:2025/07/22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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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