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修正「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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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修正「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二、旨揭作業規定修正,係配合本局112年9月5日經標二字第11220006100號公告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辦理。
三、本案經檢討後,擇定須辦理英譯。

  • 編修日期:2023/10/13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機械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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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