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應施檢驗兒童自行車相關之檢驗規定」草案,擬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起實施。
- 發布日期:2016/08/29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機械產品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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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應施檢驗兒童自行車相關之檢驗規定」業於105年8月22日公告預告,擬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起實施。
主要修正內容為:
1. 兒童自行車商品之車手把及坐墊等部分需依CNS 15503第4.5.1節,檢驗8種塑化劑(DMP、DEP、DBP、BBP、DEHP、DNOP、DINP、DIDP)。
2. 另本次修正檢驗標準僅涉及塑化劑檢測由6種增列為8種,對已取得驗證登錄證書之業者,須持符合修正後塑化劑檢測標準所作之型式試驗報告申請換發證書,倘於10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換證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9款規定廢止其證書。